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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5-10-16 12:00     来源:凤山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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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37号),以及《凤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凤政发〔20235号)要求,凤山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凤山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河池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43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山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县392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凤山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凤山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实操演练上,有序推进部门资料整理、业务培训、“两员”选聘、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关键工作,培育优秀业务骨干,为全县正式普查工作储备实战经验。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凤山县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创新应用政务大数据辅助普查、利用小程序辅助填报、运用动态监控平台进行监控预警、建立短信服务平台精准指导开展补充登记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追溯问责制实施方案》,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县 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凤山县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普查事后质量自查行动,抽取全县的5个样本普查小区,对213家单位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抽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通过企业微信小程序上报核查结果。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凤山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凤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41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与四经普持平,从业人员14661人,增长20.2%;个体经营户6389个,增长65.3%,从业人员13289人,增长77.8%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41个,与四经普持平;产业活动单位1454个;个体经营户6389个,增加2523个,增长65.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241

100.0

  企业法人

623

50.2

  机关、事业法人

331

26.7

  社会团体

34

2.7

  其他法人

253

20.4

二、产业活动单位

1454

100.0

   第二产业

154

10.6

   第三产业

1300

89.4

三、个体经营户

6389

100.0

   第二产业

75

1.2

   第三产业

6314

98.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24个,占26.1%;批发和零售业241个,占19.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7个,占14.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480个,占70.1%;住宿和餐饮业1241个,占19.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9个,占7.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241

100.0

6389

100.0

农、林、牧、渔业*

18

1.5

采矿业

NA

0.2

制造业

57

4.6

7

0.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0.6

建筑业

63

5.1

68

1.1

批发和零售业

241

19.4

4480

7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

2.1

60

0.9

住宿和餐饮业

25

2.0

1241

1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0.5

金融业

NA

0.1

房地产业

29

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7

14.3

60

0.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2

4.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4

3.5

449

7.0

教育

96

7.7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

2.8

11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

1.5

13

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4

26.1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凤山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661人,比2018年末增加2461人,增长20.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125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054人,减少了113人,下降5.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2607人,增加2574人,增长25.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328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98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34人,占25.5%;教育3637人,占24.8%;卫生和社会工作1400人,占9.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391人,占70.7%;住宿和餐饮业2318人,占17.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75人,占6.6%(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4661

7125

13289

6985

农、林、牧、渔业*

76

24

采矿业

26

8

制造业

830

516

202

1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4

120

建筑业

822

272

136

0

批发和零售业

884

476

9391

46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0

73

120

20

住宿和餐饮业

430

290

2318

127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5

金融业

169

61

房地产业

364

2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23

345

117

8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15

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5

1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2

117

875

695

教育

3637

223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00

963

104

9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8

52

26

2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34

1175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9475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833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90642万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94659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1918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42741万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01949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63228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38721万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3999475

2194659

201949

农、林、牧、渔业*

1395

563

849

采矿业

6828

1160

2066

制造业

38269

28396

197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662

4240

13968

建筑业

25074

18122

27477

批发和零售业

31781

14540

359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1882

2561

3350

住宿和餐饮业

21528

13193

43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1

36

1060

金融业

0.00

0.00

0.00

房地产业

366754

179440

418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60409

1862728

436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142

12280

25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151

17563

197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28

954

1173

教育

45851

8844

4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46834

10704

8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9

538

69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3507

1879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不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7个,比2018年末下降42.2%;从业人员1240人,比2018年末下降22.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3个,占94.0%;其他统计类别4个,占6.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220人,占98.4%;其他统计类别20人,占1.6%(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7

1240

内资企业

63

1220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4

2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NA个,制造业5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个,分别占4.5%85.1%10.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9%16.4%16.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6人,制造业83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84人,分别占2.1%66.9%31.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4.0%12.6%11.5%(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67

1240

非金属矿采选业

NA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

106

食品制造业

4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

53

纺织业

NA

114

纺织服装、服饰业

NA

1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4

143

家具制造业

NA

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NA

5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NA

3

医药制造业

NA

11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

15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NA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NA

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

29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NA

1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NA

7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75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2.5%;负债合计3379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4.8%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750万元,比2018年下降17.8%(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合计(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83759

33796

35750

非金属矿采选业

6828

1160

2066

农副食品加工业

4060

1555

1823

食品制造业

153

51

25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994

1795

415

纺织业

817

772

1545

纺织服装、服饰业

54

10

4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92

682

1469

家具制造业

NA

0

2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

10

4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5

0

62

医药制造业

6853

5136

33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1054

18178

1042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5

35

1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88

171

2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0533

1601

1304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63

1786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666

852

928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中成药

686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无能源产品产量。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3个,比2018年末增长162.5%;从业人员822人,比2018年末增长46.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3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822人,占100%(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822

内资企业

63

8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2.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9%,建筑安装业占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0.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6%,建筑安装业占0.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4.0%(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

822

房屋建筑业

27

581

土木工程建筑业

10

120

建筑安装业

NA

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4

1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7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8.8%;负债合计1812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25.1%。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477万元,比2018年下降10.6%(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5074

18122

27477

房屋建筑业

12814

9927

2062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0126

7246

4625

建筑安装业

116

35

14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018

914

2076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41个,从业人员88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0.1%1.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7.4%,零售业占71.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2.4%,零售业占67.6%(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1

884

批发业

66

28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

10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NA

2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NA

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NA

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1

11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

23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6

19

零售业

173

598

综合零售

14

10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2

7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7

1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

3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8

13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

7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

7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

4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

4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7%,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1

884

内资企业

233

867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NA

1

其他统计类别

7

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78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3.2%;负债合计1454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4.6%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944万元,比2018年下降49.0%(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1782

14540

35944

批发业

16714

9173

2425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437

2854

874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52

932

53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8

0.00

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7

5

1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284

5070

1427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38

312

459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287

0.00

220

零售业

15067

5367

11692

综合零售

2678

903

183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941

903

135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34

24

2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24

563

58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08

124

186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658

692

293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782

2092

218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04

14

18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37

54

544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15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4.4%140.9%(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

159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12

76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NA

7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NA

14

邮政业

4

5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

159

内资企业

22

159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7.5%;负债合计111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8.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50万元,比2018年增长261.4%(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合 计

2104

1110

3350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1497

945

2492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29

14

0.00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6

0.00

3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0

0.00

133

邮政业

482

151

69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43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6%110.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2.0%,餐饮业占68.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5.1%,餐饮业占54.9%(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

430

住宿业

8

194

旅游饭店

NA

55

一般旅馆

5

135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NA

4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17

236

正餐服务

16

233

快餐服务

NA

3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

430

内资企业

24

426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NA

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2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8.2%;负债合计1319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8.2%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8万元,比2018年增长146.0%(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528

13193

4318

住宿业

20397

11932

1906

旅游饭店

4747

2320

484

一般旅馆

15330

9612

1342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320

0.00

80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1131

1262

2412

正餐服务

1125

1261

2372

快餐服务

6

0.00

40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从业人员2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5.0%和增长100.0%(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

2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NA

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

1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A

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

22

内资企业

6

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1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71.9%;负债合计3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0.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0万元,比2018年增长2689.5%(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51

36

106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7

25

102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

11

3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比2018年末增长70.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个,比2018年末下降25%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64人,比2018年末增长460.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8人,比2018年末增长345.2%。(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

364

房地产开发经营

6

138

物业管理

NA

49

房地产中介服务

NA

1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8

167

其他房地产业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0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

364

内资企业

29

364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675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0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077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72.5%、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9440 万元,2018年末增长539.8%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09万元,比2018年增长805.5%(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66754

179440

41809

房地产开发经营

350774

175043

40644

物业管理

2892

71

447

房地产中介服务

3

0.00

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3085

4326

696

其他房地产业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2个,从业人员7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7.7%192.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8.7%,商务服务业占9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1%,商务服务业占88.9%(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2

777

租赁业

15

86

商务服务业

157

69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2

777

内资企业

172

777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5784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63.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626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20.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58万元,比2018年增长1367.5%(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857845

1862659

43658

租赁业

2546

313

546

商务服务业

2855299

1862346

4311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52 个,从业人员31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8.8%和增长270.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2个,从业人员1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381.1%(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

178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15

13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

4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0.9%,外商投资企业占4.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9%,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

178

内资企业

20

176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NA

1

其他统计类别

NA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59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005.7%;负债合计1227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568.5%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9万元,比2018年增长694.2%(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2596

12279

2589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8284

6064

94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4312

6215

164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9个,比2018年末下降29.6%,从业人员215人,比2018年末增长4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8年末下降42.1%;从业人员86人,比2018年末下降23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15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0.9%;负债合计1756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5.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7万元,比2018年下降405.6%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16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4.3%295.1%(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

162

居民服务业

35

8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

31

其他服务业

5

4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

162

内资企业

44

16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8万元,负债合计95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万元,比2018年增长394.9%(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828

954

1173

居民服务业

297

13

31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254

823

675

其他服务业

277

118

17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96个,从业人员36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5%34.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2个,从业人员351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6.9%4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3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2%;负债合计97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1.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9万元,比2018年下降52.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43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3.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000万元,比2018年下降99.8%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5个,从业人员140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8.6%和增长3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个,比2018年末下降26.8%;从业人员1298人,增长3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8.1%;负债合计4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比2018年增长129.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585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5.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8400万元,比2018年下降99.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8个,比2018年末下降 25.0%,从业人员108人,比2018年末增长191.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8年末下降33.3%,从业人员53人,比2018年末增长96.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5.2%;负债合计53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370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5万元,比2018年增长79.1%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24个,比2018年末下降18.2%;从业人员3734人,增长10.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1709万元,比2018年下降99.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单位数量过少的用NA表示。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6.7%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NA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0%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9.1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25.8%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123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98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NA个,占5.0%;数字产品服务业9个,占45.0%;数字技术应用业4个,占20.0%;数字要素驱动业6个,占30.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43人,占34.9%;数字产品服务业36人,占29.3%;数字技术应用业8人,占6.5%;数字要素驱动业36人,占29.3%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万元,占0.6%;数字产品服务业720万元,占32.8%;数字技术应用业613万元,占27.9%;数字要素驱动业852万元,占38.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NA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2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34.7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295人;资产总计375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235人;资产总计37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60人;资产总计1万元;本年支出(费用)9万元。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街道)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凤山县统计局

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凤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山县分乡镇(街道)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凤城镇600个,占48.3%;思源街道250个,占20.1%;乔音乡70个,占5.6%。位居后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江洲瑶族乡35个,占2.8%;中亭乡36个,占2.9%;砦牙乡42个,占3.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1]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凤城镇681个,占46.8%;思源街道284个,占19.5%;乔音乡84个,占5.8%。位居后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江洲瑶族乡43个,占3.0%;中亭乡45个,占3.1%;砦牙乡48个,占3.3%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241

100.0

1454

100.0

思源街道

250

20.1

284

19.5

凤城镇

600

48.3

681

46.8

长洲镇

57

4.6

74

5.1

三门海镇

50

4.0

61

4.2

砦牙乡

42

3.4

48

3.3

乔音乡

70

5.6

84

5.8

金牙瑶族乡

56

4.5

81

5.6

中亭乡

36

2.9

45

3.1

平乐瑶族乡

45

3.6

53

3.6

江洲瑶族乡

35

2.8

43

3.0

二、从业人员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凤城镇6903人,占47.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387人;思源街道4353人,占29.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40人;乔音乡550人,占3.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1人。位居后三位的乡镇(街道)是:砦牙乡315人,占2.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2人;中亭乡316人,占2.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7人;江州瑶族乡369人,占2.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9人。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14661

7125

思源街道

4353

2240

凤城镇

6903

3387

长洲镇

440

187

三门海镇

457

162

砦牙乡

315

122

乔音乡

550

271

金牙瑶族乡

544

249

中亭乡

316

137

平乐瑶族乡

414

201

江洲瑶族乡

369

169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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