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66328 | 主题分类: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 标 题: 凤政发〔2025〕3号关于凤山县三门海镇坡心村天窗群洞口两侧搬迁群众集中安置点地名命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凤政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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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凤山县三门海镇坡心村天窗群洞口两侧
搬迁群众集中安置点地名命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和驻凤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县乡村建设及区划地名工作,切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桂民发〔2015〕65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将凤山县三门海镇坡心村天窗群洞口两侧搬迁群众集中安置点正式命名为“寿源新村”。自即日起,“寿源新村”这一地名将正式启用,公安户籍、地名标志、邮电通信、新闻报道、房产土地权证等相关部门和领域将统一使用这一标准化名称。
凤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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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人民团体。 国有凤山林场,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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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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