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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财政局
关于凤山县采购机构考核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规定,凤山县人民政府为县级,无权设立采购机构,故未设置采购机构考核制度。
特此说明。
凤山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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